首页 | 新闻动态 | 组织结构 | 政务公开 | 政府服务 | 政策法规 | 统计数据 | 统计信息 | 统计分析 | 统计知识 | 普查专栏 | 专题报道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文件公报 >> 正文
关于印发《2007年度市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细则》的通知[常统发〔2007〕52号]
发布日期:2007-7-18 15:14:02   浏览数:   字号:〖

 

本局各处室:

现将《2007年度市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7年度市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细则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执法 考核 细则 通知

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07712印发

打印:郭 勇        校对:陈 超           共印5

附件:

常州市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细则(试行)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常州市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工作责任,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本考核细则考核结果,纳入本局年度工作考核。

在考核中,未涉及考核内容的处室,得该考核项目平均分。

一、履行法定职责(20分)

1、按照国家和省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各类统计报表制度,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及时上报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5分)

2、搜集、整理、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依法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监督,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咨询建议和意见;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检查、审定、监督、管理各部门、各新闻媒介引用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重要指标的发布。(5分)

3、按国家统一布置在市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市情市力调查。(5分)

4、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5分)

二、规范行政行为(35分)

5、规范统计任务布置形式。吃透制度精神,结合专业实际,制订年定报制度和工作方案,并下发机关正式文件。若采用会议部署方式,要印制统一的会议签到单,标明布置内容,做好签到工作。若采用文件部署方式,必须明确年定报的主要内容、表种、增减变化、业务标准、指标解释、报表上报时间、报送渠道以及具体工作要求等内容。(6分)

6、规范统计业务培训。高度重视业务培训和辅导工作,把报表的统计规范,方法制度,填报范围和指标口径解释清楚。同时,要将《统计法》作为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必须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做好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参考材料(依据)、培训责任人和参训对象签名材料等内容在内的业务培训记录。(8分)

7、规范新增单位告知方式。对于年定报统计中的新增单位,要求以《统计任务告知书》的方式进行书面告知,依法履行送达程序,告知其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以及相应的统计法律责任,严格实行回执制度。对于抽样调查,应将开展抽样调查的相关文件及所附调查点名单送达调查对象,并执行回执制度。(8分)

8、在年定报布置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资料,如,文件、会议签到单、会议印发材料、业务培训资料、新增单位《统计任务告知书》及回执等材料,必须及时整理归档,作为重要行政记录存档。(6分)

9、规范报表传递。严格规范报表领用、上报行为,做好报表领用和上报记录。基层单位上报的各种原始资料,必须要有纸介质报表,内容应包括报送日期,单位公章,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的签字,保存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年。(7分)

三、强化统计执法(35分)

10、制定并按时完成监审计划。制定专业监审计划,按计划完成监审任务,及时整理、汇总相关监审资料。(5分)

11、认真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正确,保证案件处理材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10分,未查处违法案件不得分。)

12、积极参与统计督查工作。做好乡镇(街道)督查准备工作,按程序完成统计督查任务,及时撰写数据质量报告和督查工作总结。(5分)

13、配合统计巡查工作。主动了解并积极配合对辖市区的统计巡查工作。(5分)

14、完成上级布置的专项检查任务。从早从严,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和省局的各类专项检查任务。(5分)

15、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文书处理和解决问题,建立统计监审、催报、查询、检查结论等工作台帐。在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照要求分类管理、立卷归档,法律文书台帐实行电子化管理。(5分)

四、其他(10分)

16、以处室为单位,每年撰写1条以上涉及学法执法的工作信息。(5分)

17、组织和参与本局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参加统计系统的相关业务培训及法制教育活动。(5分)

 

 

   
 上一篇:关于核实投入产出调查点情况的通知[常统发〔2007〕51号]
 下一篇:关于做好工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常统发〔2007〕55号]
 
 
   新 闻 搜 索  
  类 型:
  关键字:
推荐新闻  
谢伏瞻就GDP能耗答记者问
新北局开展工业企业成本结构调
武进区政府发布《2007年全区统
武进区召开会议部署2007年统计
我市公布2006年度常州及辖市职
我市发布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我市统计网上直报单位数超过80
政策法规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常州市统计管理办法
常州市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试行
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
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
江苏省统计登记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统计链接 -->> 国家统计局 江苏省 南京 苏州 常州 镇江 南通 扬州 徐州 连云港 盐城 淮安 泰州 宿迁
CopyRight © 2007-2008 Cztjj All Right Reserved
联系电话:0519-85683073 E-mail:czbgs_js@stats.gov.cn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办公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9楼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