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处室:
现将《2007年度市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7年度市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细则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执法 考核 细则 通知
打印:郭 勇 校对:陈 超 共印5份
附件:
常州市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细则(试行)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常州市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工作责任,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本考核细则考核结果,纳入本局年度工作考核。
在考核中,未涉及考核内容的处室,得该考核项目平均分。
一、履行法定职责(20分)
1、按照国家和省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各类统计报表制度,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及时上报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5分)
2、搜集、整理、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依法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监督,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咨询建议和意见;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检查、审定、监督、管理各部门、各新闻媒介引用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重要指标的发布。(5分)
3、按国家统一布置在市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市情市力调查。(5分)
4、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5分)
二、规范行政行为(35分)
5、规范统计任务布置形式。吃透制度精神,结合专业实际,制订年定报制度和工作方案,并下发机关正式文件。若采用会议部署方式,要印制统一的会议签到单,标明布置内容,做好签到工作。若采用文件部署方式,必须明确年定报的主要内容、表种、增减变化、业务标准、指标解释、报表上报时间、报送渠道以及具体工作要求等内容。(6分)
6、规范统计业务培训。高度重视业务培训和辅导工作,把报表的统计规范,方法制度,填报范围和指标口径解释清楚。同时,要将《统计法》作为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必须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做好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参考材料(依据)、培训责任人和参训对象签名材料等内容在内的业务培训记录。(8分)
7、规范新增单位告知方式。对于年定报统计中的新增单位,要求以《统计任务告知书》的方式进行书面告知,依法履行送达程序,告知其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以及相应的统计法律责任,严格实行回执制度。对于抽样调查,应将开展抽样调查的相关文件及所附调查点名单送达调查对象,并执行回执制度。(8分)
8、在年定报布置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资料,如,文件、会议签到单、会议印发材料、业务培训资料、新增单位《统计任务告知书》及回执等材料,必须及时整理归档,作为重要行政记录存档。(6分)
9、规范报表传递。严格规范报表领用、上报行为,做好报表领用和上报记录。基层单位上报的各种原始资料,必须要有纸介质报表,内容应包括报送日期,单位公章,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的签字,保存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年。(7分)
三、强化统计执法(35分)
10、制定并按时完成监审计划。制定专业监审计划,按计划完成监审任务,及时整理、汇总相关监审资料。(5分)
11、认真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正确,保证案件处理材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10分,未查处违法案件不得分。)
12、积极参与统计督查工作。做好乡镇(街道)督查准备工作,按程序完成统计督查任务,及时撰写数据质量报告和督查工作总结。(5分)
13、配合统计巡查工作。主动了解并积极配合对辖市区的统计巡查工作。(5分)
14、完成上级布置的专项检查任务。从早从严,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和省局的各类专项检查任务。(5分)
15、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文书处理和解决问题,建立统计监审、催报、查询、检查结论等工作台帐。在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照要求分类管理、立卷归档,法律文书台帐实行电子化管理。(5分)
四、其他(10分)
16、以处室为单位,每年撰写1条以上涉及学法执法的工作信息。(5分)
17、组织和参与本局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参加统计系统的相关业务培训及法制教育活动。(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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