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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当前重点工作的通知[常统发〔2007〕48号]
发布日期:2007-6-21 8:58:10   浏览数:   字号:〖

 

各辖市、区统计局:
  根据省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同时结合我市情况,现将我市目前劳动工资统计工作中的几项重点工作布置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劳动工资统计监审工作
  根据《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劳动统计监审工作的通知》〔苏统字(2007)36号〕和2007年6月8日在南京举行的全省劳动统计监审工作会议精神,今年继续采取省市联动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劳动工资统计监审工作,并将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以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两个行业列入联动监审的范围。要求各省辖市统计局在这两个行业各选取不少于5个单位开展检查。同时根据目前我市部分工业企业增加值率明显偏低的情况,今年我局将这些企业的劳动工资统计列入监审重点。现将今年我市劳动工资统计监审工作部署如下:
  1.监审对象。省定两个行业的基层单位,重点是其中2006年年报数据质量存在明显问题的单位;我市工业企业中增加值率明显偏低且平均工资也偏低的企业。
  2.监审数量。在省局规定的两个行业中,溧阳市、金坛市和武进区不少于2个单位,其他区不少于1个单位;我市增加值率偏低单位的监审,根据各辖市区的具体情况,确定监审单位。监审单位名单见附件一。除附件所列单位外,各辖市区也可根据各自掌握的基层单位情况,增加监审单位。
  3.监审内容。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和统计基础工作;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从业人数等主要指标的统计数据质量。重点检查2006年年报和2007年季报数据。
  4.监审形式。省定的两个行业中,溧阳市、金坛市和武进区以独立监审为主,市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参与配合检查工作。其他四个区可由市、区两级统计局组织联合监审;工业增加值率偏低的单位,可与工业统计人员配合,进行联合监审,也可由劳资统计人员独立进行监审。
  5.工作要求。
  (1)各辖市区在完成规定的监审任务的同时,要尽可能想办法,从检查重点单位入手,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提高规定检查行业的统计数据质量的目的。
  (2)要继续做好去年重点监审的卫生、教育两个行业数据质量的回头看工作,确保以前存在的问题不再出现。对明知故犯的单位,要加大监审和处罚的力度。
  (3)全部监审工作于8月15日前结束,并上报监审工作总结。总结内容要包括监审工作安排及实施情况、数据质量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等,同时要按单位填写“劳动工资统计监审情况表”。见附件二。
  二、继续按在地统计的要求整理完善基层单位字典库
  2006年年报期间,各辖市区已经在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字典库(城镇单位)中增加了在地统计需要的字段。由于今年一季度的统计单位发生了变化,因此必须在二季度报表工作开始前,将一季度上报的所有单位的字典库补充完整,保证一季度的单位字典库也能够满足在地统计数据汇总的需要。从今年二季度季报开始,上报市局的劳动工资统计基层单位字典库中,为在地统计增加的所有字段不能有空白,并确保12位的单位地址代码和4位的行政区划代码不错。
  三、加快推进基层单位的网上直报工作
  为了便于我市在地统计工作的实施,减轻基层企业的负担,避免在试行“双轨制”期间,一个单位向两个统计局送报表的麻烦,各辖市区要加快推进基层单位劳动工资统计的网上直报工作。首先要为推进网上直报创造条件,辖市区统计局在重视这项工作的同时,要督促基层单位为统计人员配备必须的上网设备。其次要制订计划,将工作落到实处,加快这项工作的进度。第三要及时对基层单位的统计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基层单位网上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网上直报数据的填报质量。
  四、认真做好私营企业样本框的核对和更新工作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做好工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统(2007)16号〕精神,为保证2007年统计年报顺利施行新的报表制度,要求各省辖市统计局在8月底前,根据各地更新过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按照工资统计报表报送的惯例和要求进行核对、更新,及时完成对样本框的整理和维护工作,为私营企业工资统计的抽样调查作准备。为此,我局向各辖市区统计局提出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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