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业统计处
负责国家、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在本市范围内的贯彻实施;结合本地实际需要,补充、完善地方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案;参与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摸清本市服务业发展状况;加强数据分析、评估,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加强分析研究,为本市服务业发展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参考依据;组织开展与服务业有关的专项调查。
二、负责人:
处 长:汪 志 奋
副处长:许 听 泉
三、办公电话:
85683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