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统计局与浙江省纪委根据群众反映,组成了联合调查组,于2006年7月中旬,对嵊州市黄泽镇统计违法问题作了深入调查。调查结果表明,该镇为了完成嵊州市政府下达的工业增加值和投资额计划指标,采取替换样本户和篡改样本户数据手法,伪造规下工业总产值,使2004年全镇工业总产值达13.86亿元,并按照工业增加值占镇工业总产值的一定比例,推算出2004年全镇工业增加值为2.78亿元。同时,违反制度规定,未将相关投资报表直接布置到具有投资项目的企业,而是由镇有关人员通过“评估”,伪造出全镇69家企业2004年固定资产投资额2.87亿元。黄泽镇原党委书记俞仲兴(现任嵊州市委常委)、原副镇长杨军(现任嵊州市长乐镇党委宣传委员)和镇工业统计员姚海琴对该镇发生以上严重的伪造统计资料违法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浙江省统计局根据查证的事实和《统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立案,查实后,对涉案的责任人提出了处分建议,根据有关规定,移送给省纪委。2007年4月16日,浙江省纪委向绍兴市纪委发出了《关于对嵊州市黄泽镇统计违法问题的处理意见》。绍兴市纪委于2007年7月18日作出了给予俞仲兴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嵊州市纪委也于2007年8月7日,分别作出了给予杨军和姚海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