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戴相龙市长的批示精神,天津市统计局针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结合天津实际,就建立天津和谐社会统计指标体系进行了可行性研究,目前已经初步建立起天津市和谐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课题《和谐社会指标体系研究》也已经完成,先期工作进展顺利。
该体系包含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大领域,涵盖了发展水平、居民生活、就业、发展活力、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十二个大类,被细化成人均住房面积、城镇失业率、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万元GDP综合能耗等60余个指标,并依据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以及各指标反映这些本质特征的程度而给予不同的权重,并由此计算出“和谐发展指数”,可以对和谐社会的实现进程予以评价。如果“和谐发展指数”大于100,表明社会向着和谐的方向发展;反之,“和谐发展指数”小于100,则表明和谐社会的发展趋向反向。
同时,为验证该体系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以2003年作为数据的基期年,对2003年、2004年和2005年进行了量化评价。测算结果显示:天津市社会和谐指数2003年为100,2004年为100.4,2005年为105.5。虽然天津市和谐社会程度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但也暴露出收入差距逐年加大、经济适用房比例减少和环境保护压力增大等社会不和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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