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经普办按计划对全区412名指导员和普查员开展了清查业务培训。为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单位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天宁区经普办在培训活动中注重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在课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区经普办要求各街道将这次培训的重要性传达到参训的“两员”中,提高参训人员在思想上的重视度,从而增强学习的主动性。 二是认真做好培训工作计划。根据清查工作的特点和天宁区的实际情况,区经普办制定了详尽可行的培训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培训课程,注重实际操作要领的掌握。 三是严抓培训纪律,实行签到人员负责制。在培训签到时要求每个参训人员都要对自己负责,只签自己的姓名然后领取教材听课,杜绝代签或签而不学的现象发生。 四是培训方法点面结合,主要采取课堂面授来大范围传授本次清查业务工作的主要内容,然后通过现场测试,难题解答,相互讨论等方法对一些难点问题进行特别讲解,力求使参训的人员全面掌握清查业务细节,达到培训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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