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掌握各镇、街道经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先进的做法。新北区决定从2008年9月22日起至2009年3月底止,建立经普工作情况周报制度。
报告内容:按普查工作不同阶段分别上报普查培训、清查工作、正式登记和普查宣传工作情况及普查工作中的重大事件,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普查登记中好人好事和工作经验等。
报告时间:从2008年9月22日至2009年3月底止。
报告方式:为每周五下午3时前,用网络、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区经济普查办公室上报镇、街道一周工作情况。
(新北区经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