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全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根据区政府《关于开展常州市天宁区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常天政发「2008」47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常州市天宁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同时将《办公室工作规则》印发各街道经普办,要求区各街道经普办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则。
《办公室工作规则》共五章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办公室组成及其岗位职责,会议制度,公文行文、审批、印发及归档,印章管理和使用。
办公室组成单位和人员依照本规则,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普查的正式实施打好基础。(天宁区经普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