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经普领导小组常新经普组[2008]1号文件《关于组建镇、街道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机构的通知》,止8月5日,全区镇、街道已全部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或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
各镇、街道办公室都已全部挂牌运行,有单独的印章。
各镇、街道普查机构共落实工作人员80多人。
各镇、街道普查办有办公用房17间;电话19部;电脑21台。
镇、街道级普查经费大部实行实报实销,普查经费基本有保障。(新北区经普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