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高素质的经济普查队伍,确保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高质量完成,结合经济普查工作实际,8月19日,武进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武进区第二次经济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调办法》。
《办法》具体规定了“两员”的选调时间、选调标准以及“两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办法》要求每个村(居)委会必须配备1—2名普查指导员,每15家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0家服务业法人单位、50户个体经营户各配备1名普查员。《办法》强调,选调的“两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员证》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指导员证》后,方可上岗,以确保“两员”的整体素质,为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武进区经普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