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全区统计工作要点》精神,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总揽全局、改革创新、依法行政、争创一流”的意识,高效优质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武进区统计局对以前年度的乡镇统计工作考核办法作了充实和完善,制定印发了《2008年镇级统计机构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均为百分制。其中季度考核占40%,年度考核占60%。季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统计报表的齐全性、及时性、准确性等;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统计规范化建设、统计教育培训、统计法制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统计分析、统计宣传发行等。全年考核按季度、年度考核综合得分评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并对考核优秀的乡镇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