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清查阶段,广大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不惜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日夜奋战,任劳任怨,为搞好经济普查工作作出了努力。为鼓励广大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继续做好经济普查填表阶段工作,进一步调动和激发普查工作热情,日前,武进区普查办发文就做好经济普查“两员”补贴落实工作提出要求,并开展专门督查工作。
《通知》强调要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普查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妥善安排专项资金,按时拨付,普查员补贴要落实到位,专款专用,足额发放。要求各镇、开发区普查办要按照经济普查工作考核办法,根据其承担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结合考核结果,按照经济普查工作进度分阶段发放“两员”补贴。《通知》明确规定:经济普查“两员”补贴总额原则上可参考每一法人单位(包括产业活动单位)20—45元、每一个体户4—8元执行。
为及时掌握全区经济普查“两员”补贴落实和发放情况,武进区普查办要求各镇、开发区普查办于每月30日向区普查办上报“两员”补贴资金落实数、发放数、发放人数等详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