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普办于11月11日向各镇经普办发文转发了省统计局、省经普办联合制定的《江苏省经济普查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暂行规定》,并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简易程序》提出了四项意见:
1、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提高认识。各镇经普办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简易程序》的背景和意义,对其内容要全面的理解和掌握,普查人员要真正成为知法、懂法、守法、依法普查的合格者。
2、认真开展《简易程序》宣传工作,营造依法普查的氛围。要结合《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宣传把《简易程序》作为重要的内容,营造好依法普查的氛围,提高普查对象的法律意识和配合经济普查的自觉性。按规定如实填报普查表。
3、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做到遵纪守法。各级普查机构和人员要依法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独立履行好普查的工作职责,加强责任感,同时对普查的资料做好保管、保密工作,做到遵纪守法。
4、增强法律威慑力,坚决查处违法行为。遵照《简易程序》为依据,对违反《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行为的企事业组织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处罚程序,给予坚决的查处。加大执法的力度,为经济普查工作保驾护航,确保经济普查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