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组织和有效实施溧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认真完成普查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同时为普查评先创优工作提供依据。根据《常州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溧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考核评比方法》确定了考核评比的组织形式、考核原则和考核对象。
《考核评比方法》明确规定了考核的内容为“三落实”工作、基础制度建设、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单位清查工作、专业工作、数据处理组织工作、贯彻方案和数据结果总评估情况、普查资料开发和全面工作总结等八个方面。按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镇八个方面工作的实绩,采用千分制进行记分考核。
《考核评比办法》最后明确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推荐程序以及表彰办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