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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北区薛家镇镇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财务、统计管理工作意见》(薛政发〔2007〕3号)、《关于2007年度对企业财务、统计管理工作的考核意见》(薛政发〔2007〕4号)两个文件,对加强企业(村)财务、统计管理和考核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文件明确了会计、统计人员应履行的职责与义务,并对统计基础建设、统计报表及时性和报表质量提出了具体考核及奖惩办法,要求各企业、村确保统计数据统计数据质量与报送渠道的畅通及时,加强企业、村级统计规范化建设,充分调动统计人员的积极性。文件特别强调了企业、村应加强统计人员配备,对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必须配备专职会计、统计人员,年营业收入200万至500万元的企业,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兼统计人员,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企业,应配备兼职统计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