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组织结构 | 政务公开 | 政府服务 | 政策法规 | 统计数据 | 统计信息 | 统计分析 | 统计知识 | 普查专栏 | 专题报道 | 投诉建议 | 网站导航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领导讲话 >> 正文
积极推进依法统计  注重提高执法效能
吴亚平副局长在全省法制工作会议上的交流发言
发布日期:2007-6-21 8:37:42   浏览数:   字号:〖

 
2006年省局法制工作会议后,如何更好地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如何用法制来保障全局工作的有效开展,如何提高统计部门的行政管理水平,成为我们着重思考和试图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围绕提高执法效能、推进依法行政这一重点,进一步明确了全年统计法制工作的基本思路,即高举依法统计大旗,用统计监督检查开道,以推进依法行政为切入点,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己任,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监审和督查,深化统计法制宣传,履行职责,扎实工作,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推动统计改革,加强统计建设,规范统计活动,维护统计秩序,为统计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努力开创统计法制工作的新局面。这一思路的提出,为我们大张旗鼓开展法制工作奠定了基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进一步完善监审、督查、巡查的统计检查体系
开展执法检查,查处违法案件,是统计法制工作的基本内容。2006年,我市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式,即对企业采用统计监审方式检查,对乡镇(街道)采用督查方式检查,对辖市(区)统计局则通过巡查方式进行检查。三种执法形式各有侧重,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构建了一个完整的统计检查体系。
1、深化统计监审,严肃查处违法案件。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统计检查方式,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加以规范和深化,并在制度和措施上予以保障。一是在建立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制作公布了监审流程表,建立了管理台帐,做到执法行为程序化;二是加强监督,加强对全局执法活动以及涉法文书的统一管理,做到执法行为规范化;三是强化考核,重新修订了统计执法责任制度,每年根据实际情况下达专业监审计划,并实行跟踪考核,做到执法行为制度化。2006年,我局共对56个单位实施了直接监审,除农调、城调没有开展监审活动外,其它专业处室都全面完成了监审计划。在对违法案件的处理方面,我局建立统计违法案件处罚集体讨论制度,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处罚原则和处罚底线,既挡住了说情风,又确立了严格执法的统计形象。在办案过程中,我们经常站在处罚对象的角度,寻找执法方面的漏洞和从轻处罚的理由,并加强与处罚对象的联系和沟通,把工作做细做实,使案件处理合法、合理、合情,努力将每一项案件都办成铁案。去年,我们处罚了6个单位,并对其中两个单位处以数额不低的罚款,这些单位不仅心悦诚服地接受了处罚,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还加深了对统计部门、统计工作的了解,某知名集团在接受罚款处罚后,还专门邀请我局对企业统计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在抓好市局统计监审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加强对辖市区统计执法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使全市的统计监审工作年年取得新的成效。2006年,全市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数比上年增加了20%各辖市区已经连续四年保持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不留空白点。
2、开展统计督查,健全自查自纠机制在近几年的执法实践中,我们发现,基层(乡镇)政府的统计违法行为存在着法律盲点,特别难以纠正。为了扭转这一状况,我们从建立诚信机制的角度出发,把旨在建立自查自纠机制的统计督查,运用到对乡镇(街道)一级的统计检查中,决定用3-5年的时间,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面实施一次督查,要求各乡镇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逐一梳理存在问题,制订落实整改措施2006年为乡镇督查工作的起始年,为了开好头,起好步,我们加强与辖市区的联系沟通,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在督查工作过程中,我们注重以点带面,每个辖市区确定一个重点乡镇,由市局组织验收。在督查工作后期,则注重工作成效,督促乡镇(街道)落实整改措施。督查工作结束后,我们认真进行梳理和总结,形成乡镇督查情况专题汇报材料,提交政府分管领导。去年,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共对17个乡镇(街道)进行了统计督查,督查单位数量占全市乡镇(街道)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本新闻共4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4  

   
 上一篇:夯实统计基础  提升服务水平 努力开创全市统计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下一篇:没有了
 
 
   新 闻 搜 索  
  类 型:
  关键字:
推荐新闻  
谢伏瞻就GDP能耗答记者问
新北局开展工业企业成本结构调
武进区政府发布《2007年全区统
武进区召开会议部署2007年统计
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
我市公布2006年度常州及辖市职
我市发布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我市统计网上直报单位数超过80
政策法规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常州市统计管理办法
常州市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试行
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
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
江苏省统计登记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统计链接 -->> 国家统计局 江苏省 南京 苏州 常州 镇江 南通 扬州 徐州 连云港 盐城 淮安 泰州 宿迁
CopyRight © 2007-2008 Cztjj All Right Reserved
联系电话:0519-85683073 E-mail:czbgs_js@stats.gov.cn
主办单位:常州市统计局 办公地址:常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9楼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