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对市区300户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1-7月份,我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622元,同比增长11.5%,增幅比上半年提高0.9个百分点,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4.6%,其中服务性消费支出2396元,同比增长16.6%,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9.4%。
八大类消费支出中,除交通与通讯消费支出同比有所下降外,其余七大类消费支出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其中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医疗保健类、衣着类、杂项商品与服务类与居住类消费支出增长较快,人均分别支出600元、772元、931元、351元和737元,同比增长38.7%、34.3%、27.3%、25.3%和19.4%;食品类、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消费支出增势平稳,人均分别支出3018元和1084元,同比增长7.6%和7%。(撰稿人:常韵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