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三角地区城市调查系统网络交换资料显示,一季度长三角16城市居民平均消费价格指数为106.7,比去年同期提高4.6个百分点。 分区域看,江苏8市高于上海和浙江7市。江苏8市平均价格指数为106.9,分别比浙江7市、上海平均高出0.5个和0.1个百分点。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6.6,低于16城市平均水平0.1个点,在16个城市中处于第9位。
从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项目价格看,长三角地区八大类商品价格“六升二降”,其中食品类商品价格指数涨势明显,同比上升17.1%,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类、烟酒及用品、衣着类价格总体比较稳定,商品价格同比分别上升3.3%、4.7%、5.3%、1.8%和0.7%;交通和通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呈现下降趋势,平均水平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5%、0.4%。(撰稿人:冯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