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物价总水平呈现持续上升趋势,1-11月份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达103.1%。食品价格上涨是推动消费价格上涨的最主要因素,今年前11个月,我市食品类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的平均涨幅达10.1%,特别是油脂、鲜菜、肉禽及制品、蛋类等居民生活消费必需品价格大幅上涨,对我市城镇居民生活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而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更为突出。
据市统计局城调队对市区300户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今年1-11月份,我市城镇10%低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5272元,同比增长9.2%,其中食品消费支出2536元,同比增长12.9%;食品价格上涨导致低收入家庭人均食品消费支出增加233元,占食品消费支出增长额的八成多。食品消费在低收入居民家庭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进一步上升,前11个月10%低收入家庭恩格尔系数达48.1%,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12.7个百分点,比10%的高收入家庭高出27.5个百分点。食品价格的上涨给低收入家庭带来了不小的经济压力,加重了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负担。(撰稿人:常韵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