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有效组织实施全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经济普查各项任务,促进经济普查各个阶段性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8月20日,武进区普查办制定出台了《武进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考核办法》明确规定了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计分标准等。考核内容主要是“三落实”工作、制度建设、宣传动员、单位清查工作、普查登记填表工作、数据处理、数据质量审核与验收、普查资料开发、全面工作总结等八个方面。计分办法采用千分制。
《考核办法》强调:考核结果作为经济普查工作评先的主要依据。考核综合得分为前三名的推荐评选国家级先进集体,前五名的推荐评选省级先进集体,前八名的推荐评选市级先进集体,前十二名的推荐评选区级先进集体。最后三名的将不得参加各级先进集体的评选。(武进区经普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