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掌握全区经济普查工作动态,有效保障经济普查信息渠道畅通,规范经济普查信息上报工作,提高信息工作质量,8月19日,武进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了信息上报期限、信息上报内容、信息上报数量、质量要求和信息上报方式等。《通知》规定:统计信息工作将作为整个经济普查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要求各镇、开发区加强对经济普查信息工作的领导,重视信息上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落实责任。区普查办将定期通报信息上报和录用情况。 (武进区经普办)